关于举行乐清市第四届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比赛的
通 知
各中小学:
为加强中小学体育教师对体育与健康新课程的理解,提高体育教师专业基本素质,适应和运用新教材的能力,在体育教师中形成理论学习与基本功训练的氛围,促进青年教师教学业务能力的全面提升,使体育教师养成经常性的自我锻炼习惯,树立体育教师健康向上的形象;选拔优秀教师参加温州市第二届体育教师基本功比赛。经研究,决定于四月份举办乐清市第四届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比赛活动。现将考核、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以后出生)以下的专职体育教师原则上要求必须参加,其他专职体育教师自愿参加。
二、内容
本次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比赛内容分为技能和理论知识两部分。(内容详见附件一)
三、时间
本次活动定于四月份举行,具体日程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比办法
本次教学基本功考核、比赛依据技能和理论知识两项考核进行综合评分,设个人奖和团体奖。对考核不合格者,限期给予补考。
五、组织实施
本次教学基本功考核、比赛由乐清市教育局教研室组织,乐清市中小学体育教育委员会负责实施。
六、报名时间
82161268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乐清市第四届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比赛内容及要求。
2、参加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比赛报名表
乐清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乐清市中小学体育教育委员会
附件1:
乐清市第四届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比赛内容及要求
一、队列队形、创编、示范热身操(20分)
二、(1)踢毽子(小学,20分)
分值
2
4
6
8
10
12
14
15
16
17
18
19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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