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09


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为了适应教师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较高理论素养与研究能力的教育管理和基础教育学科高级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3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考条件


2006731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参见前面第一页相关内容。


二、招生学科领域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政、语文、历史、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等17个学科领域。其中,现代教育技术专业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开设。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基础课,共计5门。其中,政治理论为复试科目,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于20091210日左右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看);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专业基础课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


四、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2008版);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2008版)。


五、招生计划及录取


2009年计划招生500人,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六、教学与学位授予


录取为我校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将根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并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选择脱产(到校集中学习一年)和在职兼读(边工作边学习,仅限于授权单位)二种方式的一种进行课程阶段的学习。课程学习结束后,以在职兼读的方式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学习年限2-4年,修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七、学费标准


八、报名时间200961日至710日止。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党校行政一楼 邮政编码:325400



联系人:徐老师 手机:1350652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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