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核心素养中的审美创造,90%的老师都理解错了
审美创造≠艺术创作
许多教师将”审美创造”简单等同于让学生写诗、画画、表演,这是对课标的误读。审美创造的本质是培养学生对语言美的感知力与表达力。例如三年级《荷花》一课,不应只让学生临摹荷花图,而应引导他们用”冒””饱胀”等动词体会文字的画面美。
被忽视的文本形式美
统编教材中大量隐藏着结构美、节奏美、韵律美等教学资源。比如《铺满金色巴掌的水泥道》的排比句式,教师可设计对比朗读:
通过语音停顿和意象叠加,让学生直观感受文学语言的雕塑美。
跨学科审美陷阱
在融合音乐、美术教学时容易出现偏差。某校公开课教《听听秋的声音》,教师花费20分钟播放各种音效,却未紧扣”蟋蟀振动翅膀””大雁追上白云”等文本特有的通感修辞。审美创造必须扎根语言文字,避免沦为热闹的才艺展示。
评价维度的错位
常见的”手抄报评比””朗诵比赛”等评价方式,往往过分关注视觉效果和表演技巧。更科学的评价应聚焦:
例如《火烧云》教学,重点应是学生能否用”葡萄灰””梨黄”等独创性颜色词描写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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